為協助參選人符合《政治獻金法》第十二條「收受政治獻金期間自選舉公告發佈之日起至投票日前一日止」之入帳規範,本次捐款小物使用之金流平台藍新金流,已於 2019 年 12 月 28 日(六) 23:00,關閉藍新金流平台之 ATM 轉帳、超商代碼繳費功能。
若有捐款需求,請改以信用卡、網路 ATM 的方式進行,避免參選人之政治獻金專戶入帳作業問題。

戶名:109 年總統、副總統擬參選人蔡英文、賴清德政治獻金專戶
帳號:郵政劃撥 50429081
請以郵政劃撥、金融機構匯款至上開專戶,捐款人請填註姓名或公司名稱、地址、身份證字號或公司統一編號。

捐款收據資訊:
1. 2020 總統大選政治獻金捐款正式收據已陸續付印,將於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依捐款人提供地址郵寄。
2. 如捐款人需要在 2019 年年底前取得正式收據,請自 12 月 20 日起,於上班日上午 10 點~下午 6 點,撥 02-2396-1535、2396-1536 專線電話,告知捐款人姓名/公司名稱、捐款日期、金額及收據地址....等基本資料,我們將在查證後,提前寄達正式收據。
3. 使用支票捐款、藍新科技線上捐款,因捐款尚需入帳或票據交換時間,請於 2020 年 1 月 3 日前完成捐款,支票發票日請填 2020 年 1 月 3 日前的日期;如要取得 2019 年(今年度)收據,支票發票日需填 2019/12/31 日前的日期。

現金:自核可日( 2019.07.01 )起,至選舉投票日前一日( 2020.01.10 )止
支票:自核可日( 2019.07.01 )起,建議收受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
(支票抬頭:109 年總統、副總統擬參選人蔡英文政治獻金專戶;或空白)

個人:每年度 10 萬元(對不同擬參選人總和不得超過 30 萬元)
營利事業:每年度 100 萬元(對不同擬參選人總和不得超過 200 萬元)
人民團體:每年度 50 萬元(對不同擬參選人總和不得超過 100 萬元)

個人:上限 20 萬
營利事業:上限 50 萬

1. 如以個人名義捐款,請註明捐款人姓名、地址;含新台幣 1 萬元的捐款,需加註捐款人身分證字號。
2. 如以營利事業或人民團體捐款,請註明公司(團體)名稱、統一編號、代表人姓名;人民團體請加註立案字號。
3. 單筆捐款金額如超過新台幣一萬元整,請捐款人務必提供完整資料。超過新台幣一萬元的捐款如未能提供資料,致使無法開立政治獻金收據者,依政治獻金法規定該筆捐款需全數繳國庫。
4. 如以開立支票方式捐款,捐款人必須是發票人。

有以下情形之個人、公司、團體,不得捐贈政治獻金:
1. 政府或公營事業持有資本達百分之二十之民營企業。
2. 與政府機關有巨額採購,且正在履約期間之廠商或個人。
3. 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。
4. 未具選舉權之人。
5. 宗教團體及財團法人。
6. 外國、大陸地區、港澳地區之人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它機構;或主要成員為外國、大陸地區、港澳地區之人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。
7. 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。(主要成員指董事長、佔董事或監察人或執行業務股東席位 1/3 以上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0% 以上或有限公司持股 1/3 以上)
8. 與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有巨額採購契約,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或個人。